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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AF001-2210-2022-00026 主題分類
發布機構 人民政府辦公室 發文日期 2022-05-02 19:38:18
發文單位 人民政府辦公室 名  稱 水政發〔2022]13號 關于印發水磨溝區建設領域中介超市實施方案(暫行)的通知
文  號 水政發〔2022〕13號 主題詞 水政 2022 13 印發 水磨溝區 建設領域 領域中 中介 超市 實施方案 暫行 的通知
水政發〔2022]13號 關于印發水磨溝區建設領域中介超市實施方案(暫行)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區屬各委、辦、局:

《水磨溝區建設領域中介超市運行實施方案(暫行)》已經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水磨溝區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4日

 

水磨溝區建設領域中介超市運行實施方案(暫行)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內容要求,推進市場化建設,進一步激活建筑領域市場活力,優化我區營商環境,規范水磨溝區建設領域中介服務機構的運行﹑服務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建設工程基本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依法行政、強化監管、市場主導、服務高效為向導,依托電子信息平臺,實現平臺化管理,建立信息共享的“中介超市”平臺,優化建設項目實施流程。

二、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總投資額在30萬元及以上的工程項目建設相關服務。達到限額的項目由項目業主按要求選擇中介服務機構組織招標產生,未達到限額的項目可由項目單位自行委托。

三、組織機構

成立水磨溝區建設領域中介機構管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具體成員如下:

組  長:解  剛    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副組長:張  斌     區建設局(區交通局、區水務局、區人

               防空辦公室)局長(主任)

成  員:宋建文     區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

      韓惠敏     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

      姚 燕      區財政局局長

      李文革     區審計局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由張斌同志兼任,辦公室負責中介服務機構管理工作的開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照工作職能,參與建設領域中介機構的具體管理。

四、工作職責

(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審核項目來源、建設項目立項及備案手續是否完善。

(二)區財政局負責審查項目資金保障情況。

(三)區建設局負責中介服務機構日常管理工作,協調各成員單位保障建設領域中介超市的運行。

(四)區審計局負責對法律法規規定屬于審計監督范圍內項目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

(五)區紀委、監委負責,對運行過程中移交的問題線索,依規依紀依法查處。

成員單位應按照國家、省、市建設工程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對中介服務機構涉及建設領域的服務范圍進行劃分,實行動態調整補充。

入駐的中介服務機構應當誠實、守信,遵守法律法規、保密規定、行業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和其他責任,自覺接受企業、群眾和社會各界監督。

五、選取方式

(一)隨機選取。項目業主明確價格、時限、資質(資格)等選取要求,由辦公室組織項目業主采用電腦隨機搖號方式,從符合條件的中介服務機構中確定1家作為中簽單位,經業主現場簽字確認,并通知中簽單位領取中簽通知書。

(二)直接選取。項目業主單位可在符合招投標、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前提下,由項目業主提交民主決策證明材料,自行選擇符合國家相關要求、具備開評標硬件條件的單位,經備案后準予實施。鼓勵社會性資金項目直接選取中介服務機構。

(三)其他上級部門確定的公開選取方式。

六、實施計劃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行。原《水磨溝區基本建設項目管理辦法》中與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為準。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2年4月25日—4月30日)

由領導小組召開動員部署會議,按照實施方案制定可操作、可執行的措施,明確職責分工、目標任務,主動向社會公開,吸引企業入駐。

(二)試運行階段(2022年5月1日—2023年12月1日)

在建設項目實施中,領導小組辦公室與項目業主單位、中介服務機構、行業其他單位保持緊密聯系,主動公開服務對象、服務類別,運行過程中發現問題,共同研究解決。

(三)總結驗收階段(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通過試點項目完成情況,梳理總結中介超市運行的經驗;廣泛聽取全區各單位、社會各界對于試運行階段的意見建議,進一步完善中介超市運行機制;負責將運行情況形成專題報告提請區人民政府研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設中介超市是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細化措施,精心組織,狠抓落實,確保全面完成建設任務。

(二)明確責任分工。各職能部門要加強協同配合,落實責任,形成合力。

(三)嚴明工作紀律。中介機構引進、入駐等各項工作要在公開公平、充分競爭的原則下進行;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要嚴格執行從中介超市選取中介服務規定,嚴禁內定、違規指定中介服務等行為。對推進不力、弄虛作假、以權謀私等違法違規行為,區紀委、監委堅決查處。

(四)加強經費保障。中介超市開發建設資金和運行維護管理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安排專項資金給予支持保障。

(五)營造良好氛圍。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及時宣傳組建中介超市目的、意義,增強中介服務機構的參與意識,強化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營造良好氛圍。通過相關部門門戶網站、新聞媒體等網絡渠道發布中介機構登記入駐公告信息,接受全國符合執業資格條件的中介機構報名,申請入駐信息管理系統,切實把建設中介超市工作作為落實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抓手。


相關解讀:《關于印發水磨溝區建設領域中介超市實施方案(暫行)的通知》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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