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AF001-2220-2023-00013 | 主題分類 | |
發布機構 | 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23-06-05 19:55:35 |
發文單位 | 區政務服務管理局 | 名 稱 | 水磨溝區政務服務中心進駐部門績效考核暫行辦法 |
文 號 | 無 | 有效性 | 現行有效 |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對水磨溝區政務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區政務服務中心)進駐部門管理和監督,提高窗口工作人員工作質量和效率,促進政務服務大廳的改革和創新,根據《烏魯木齊市政務服務管理辦法》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區政務服務中心進駐部門(含綜合窗口進駐部門)的績效考核工作。
第三條 績效考核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注重激勵先進、改革創新、提速提效、利企便民。
第四條 區政務服務中心要建立健全的進駐部門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和監督機制。
第五條 進駐部門績效考核以月考核結果為最基本單位,采取月考核、平??己撕湍甓瓤冃Э己讼嘟Y合的方式實施。
第二章 考核內容
第六條 進駐部門基礎考核內容:
(一)業務工作。主要考核窗口政務公開、辦理行政審批、辦事效率公共服務等情況;
(二)紀律作風。主要考核窗口工作人員遵守工作紀律和管理規定,投訴處理等情況;
(三)服務態度。按照《政務服務大廳工作人員行為規范》要求,主要考核窗口一次性告知、首問負責制、文明服務用語、大廳環境整潔、設備設施安全管理等情況。
第七條 附加考核內容:
(一)進駐部門窗口受到自治區級及以上和市級表彰的,或好的經驗做法在市級以上媒體進行宣傳報道的,可予以酌情加分。
(二)進駐部門窗口因辦事效率、服務質量等受到上級通報批評或被媒體公開曝光的,視實際情況,予以扣分處理。
第三章 考核方式
第八條 日常巡查。安排政務大廳值班主任每天對區政務服務中心運行情況進行巡查,建立管理工作臺賬,對工作人員考勤、遵守紀律規定、開展審批服務、群眾投訴處理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進駐區政務服務中心政務服務事項辦理進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實時監察、督辦糾錯、預警提醒。
第九條 外部監督。根據紀檢監察、行風評議員等機構明察暗訪以及新聞媒體通報曝光、社會監督、第三方評估等外部監督中發現的問題,不定期發放滿意度調查問卷或現場邀請辦事群眾問答,查閱核實投訴舉報受理反饋情況和行風社會監督員監督等情況,對大廳運行情況和窗口實際效能進行評價。
第十條 月度考核。通過自治區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統一受理系統、電子監察系統、政務服務“好差評”系統,結合每日檢查反饋情況和每兩周安排人員明查暗訪,實時采集審批服務業務數據、現場監控數據等,對進駐部門審批服務開展、政務服務“好差評”、作風紀律等情況進行分析。通過日常收集問題以及問題整改情況的基礎上每月對進駐部門窗口進行考核??己私Y果在大廳公示并通過下發監測結果通知的形式在進駐部門范圍內通報。
第四章 考核結果運用
第十一條 年度績效考核。建立“月度通報年度考核”的常態化運行監管機制,對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效能、進駐工作人員審批服務行為等進行評價,每年12月底前將各進駐部門整體工作情況,由區政務服務管理局按照區委組織部年度績效考核方案和日??己饲闆r評定得分,同時以適當形式向區人民政府報告。
第十二條 對取得年度優秀的進駐部門窗口首席代表,在該部門年度考核確定優秀等次時,建議部門在評選時予以優先考慮。
第十三條 對獲得年度優秀的進駐部門窗口,優先推薦評選市級以上先進集體、青年文明號、工人先鋒號等榮譽稱號。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由區政務服務管理局負責解釋。
解讀:《水磨溝區政務服務中心進駐部門績效考核暫行辦法》的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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